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索赔50万,理由只因这三个字
2018-06-21 09:13:42
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曲”,被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也正是由于作品被定义为“广告曲”,因此可能会涉嫌商业盈利而被告上法庭。
就在今日,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在微博上曝出。《新五环之歌》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不仅要求包括岳云鹏在内的三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还要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猫眼娱乐 作者: 责任编辑: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