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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索赔50万,理由只因这三个字

2018-06-21 09:13:42

  2018年4月,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现相声演员岳云鹏未经许可,擅自改编《牡丹之歌》的歌词,创作了《新五环之歌》,该歌曲由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成“广告曲”,被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商务推广,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利益。也正是由于作品被定义为“广告曲”,因此可能会涉嫌商业盈利而被告上法庭。

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索赔50万,理由只因这三个字

  就在今日,据北京海淀法院消息,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并在微博上曝出。《新五环之歌》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不仅要求包括岳云鹏在内的三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还要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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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猫眼娱乐 作者: 责任编辑: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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