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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发致歉信道歉并删除造谣文章

  杨幂

  4月18日,某自媒体账号发布致歉信,向杨幂道歉,并表示:“道歉信经法院审核修改通过,这份道歉信是法官修改后亲自发我的。主要体现自己诚恳道歉态度和参考杨幂女士公司意见。再对本人和学校造谣谩骂诽谤的,法官建议用法律维护本人和学校的合法权利。”

  自媒体账号发布致歉信

  据悉,该账号曾发布文章,造谣了杨幂女士与多名女艺人“互撕互黑”,侵害了杨幂女士的名誉权,现已将相关文章全部删除,并再次郑重向杨幂女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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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凤凰网娱乐 作者: 责任编辑: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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