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林俊杰无底线捞金百万,韩红怒骂无耻,冒牌货:长得像怪我咯?
很多粉丝慕名而来失望而归,谢霆锋的经纪人霍汶希则公开表示公司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汪峰就曾状告过自己的模仿者丁勇,原因是对方用自己的照片和名字进行盈利性宣传。最终法院判决丁勇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侵权损害赔偿金45万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
干得漂亮!
一开始丁勇还很不服气:“长得像是我的错?”,在法院判决后他才主动道歉,此后出席活动都是用的自己名字。
为什么这么多山寨明星?
自然是利益驱使了,山寨明星还是很吃香的。汪涵大哥的模仿者张强,被大家称为“汪小涵”,据说他代言费5.5万,主持一场年会2万左右,一年赚个100万完全不成问题。
就像韩红所说的,每个人都要活着,要吃饭,模仿秀无可厚非可以接受,但打着明星的旗号招摇撞骗,着实是太过分了,完全是在欺骗消费者。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明星脸都会靠这样的方式赚钱,南宁“罗志祥”就连本尊都主动发图玩梗,之后的确是在网上掀起了一阵热度,但他火了之后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踏实地做着他的小生意。
本文来源:深夜吃瓜 作者: 责任编辑: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