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蜂鸟公司及邓紫棋诉至法院,北京朝阳法院驳回其诉求,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实际上是演出合同的违约纠纷。原告认为,原告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被告已经接受,双方的合同已经成立, 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费用1630万元。
上海长宁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原告为香港公司、第三人系香港居民的涉港案件,因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故长宁区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最终裁定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