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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遭索赔1276万港元!法庭上自曝有“数字恐惧症”

  据媒体报道,知名女演员张柏芝遭前经理人余毓兴及经理人公司控告违反合约一案,12月5日于香港高等法院续审。

  原告余毓兴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由律师严斯泰代表;被告张柏芝,由律师林嘉仁代表。

  原告入禀状指,余和张于2011年7月及2012年5月分别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及《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余先后预支共4276万港元片酬 予张,要求张需参演共6部电影。惟余指张没有履行电影合约及违反经理人合约,索偿至少1276万港元。辩方则争议该《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属伪造,张在合约上的签名也是他人假冒,而后来亦是余选择不再找张出演。

  张柏芝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案时,还自曝患有“数字恐惧症”,她自述对数字存在“恐惧心理”,称“数到8便紧张”,生活中水电费、八达通充值等事务均依赖现任经纪人处理。

  2024年6月1日,张柏芝前经纪人余毓兴发售新歌《以犬之名》,在宣传作品时,他接受了媒体访问,其中提到“张柏芝当初博取我的同情和信任,没想到拿签约金后, 她不按照合约拍戏。”不过张柏芝方面曾否认余毓兴的说辞。

  对此@张柏芝工作室发布声明回应,称余毓兴歌曲及相关言论均为虚假,严重不实,张柏芝已委托律师对侵权行为进行起诉。此外,余毓兴还曾在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已就该行为发出律师函。

  张柏芝,1980年5月24日出生于中国香港,女演员、歌手,出演电影有《喜剧之王》《星愿》《白兰》《河东狮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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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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